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侯斯顿之恋 下

*中和结尾整合了下,可能观感好些

 

3)和侯斯顿 中断了通讯 其实你收到没有

大部分时间我跟小鬼都在酒吧厮混,我发现他过于乐意的待这个地方,他同我说他喜欢这个酒吧门,当时他想这回收不上保护费他就天天来,哪怕为了这个门呢,酷的。这话半真半假的,我没信。别看这小子有时候神神叨叨,但是人缘奇佳,据说他老大杰哥确实很罩着他,他本人作为小弟还有个小弟跟着,非常有面子。小弟叫徐圣恩,眼睛眯眯的,性格不错,很捧场子,有回跟我吹嘘他鬼哥的气质之凶残,隔壁卖奶茶的马来西亚人交保护费的时候头都不敢抬,可以说是名扬国际了。

 

说这话的时候他鬼哥两条细细腿还搁我大腿上,仰在沙发上漫不经心罩着耳机听歌,我喂他吃香蕉(是真的香蕉)好声好气劝他,要不算了啊,咱们换个职业,再不济我养你啊。他冲我扬扬尖下巴,去你的,他说。好个油盐不进,就职业前途这一事儿我们俩就在沙发上扭打起来了,徐小弟很识相,账都不结就溜出包间去。我用胳膊扣着他脖子,一把把他拢在怀里蹂躏,他便立即向我讨饶,而且能讨的十分让人心软,我牙根都直发酸。这回我阴暗起来,盼望着这野孩子更欠点,我可立即做点就地正法的事情,对着一个看似未成年的成年人,实在美哉,想着想着我下手有点没轻没重——小鬼笑了,他真会看眼色,双手乖乖环绕上我脖子,悠悠磨蹭过来,用一把堪称甜的嗓子说——喂卜凡,要轻点啊。我还挺怕疼的。

 

是吗?我即将要亲身验证这一点。看惯他嬉皮笑脸的模样,他的眼泪让我这个迟滞的人也伤心了。你别嫌我俗啊,我抱着他说,以后不让你哭了。他毛绒绒的头发蹭着我胸口,像个小兽,我对他有最本能的爱心。

 

 

现在想来,我实在是个粗枝大叶的人,我对他过家家似的混混事业没有真放在心上,我想他的兄弟看着像个小同学,跟刀光剑影挂不上边。

 

有天店里很忙,他却没来,破天荒的事情,我发他微信也不回。我心不在焉的顾着店里的生意,想着有没有必要提早关门去他家找他,警察来了。

 

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真枪实弹的警察,当场呆在原地。但他们训练有素行动迅猛,立即控制住几个顾客,迅速疏散了我们。我才知道社团在这小酒吧踩点多次,是接头交货的场所。可笑的是我认为这事儿我是在场少数一无所知的人,却在局子里反复录了三天口供。我猜到这事情跟小鬼脱不了干系,我坐在警局里几乎把牙咬碎,怀疑他有目的接近我,这年头当个流氓也敬业起来了,我只是个不值当的小老板,就因为有了一家适合干不法勾当的破酒吧,也许他需要找个正当理由没日没夜的泡在我这里给他们望风?我猜来猜去,却没有在局子里见到他。

 

出来后我杀去找徐圣恩,我脑补自己是个落拓中有点萧瑟的周润发,我想这小子哪怕是卷款逃到柬埔寨呢,我下一秒就订飞机票。结果没有,徐圣恩指点我去个地方,他说他对不住我,多讲一句叔伯绝不能放过他,说的时候整个人都打寒噤,我想笑他小子没出息,没想到我抖的比他还要厉害。

 

我害怕我的预感。

 

徐圣恩要我去港口的小仓库,在那我头一回见到了杰哥。一夜之间我活得像社团的编外成员,警察要是跟踪我的动向估计能把我抓回去再问三天。我料想杰哥原来应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帅哥,现在鼻青眼肿之下还勉强见出点帅的端倪。他对我说,哦你就是那个酒吧老板啊,话里隐含点讥讽意思,他大概已在这里熬了一段时间,整个人旧成一块破铜烂铁。地上许多燃尽的烟头,像金箍棒画地为牢,就能把他从这个凶杀现场隔离开,他依附着这点烟云保护自己的脆弱精神,我下不去手揍他。我从他眼里看到一个无比恐惧的傻大个子,我自己都看不起。

 

仓库正中间那把木椅子,上面静静的绑了两圈破麻绳,悚然立着,是对所有叛徒的示威。

 

我挪不动步,我听见有声音从我胸腔里挤压出来,发出古怪的声音,变形的——他还是个警察怎么的?太滑稽了,一个世上最活泼的人,硬要把他塞进样板戏里去,这戏可真难看。杰哥文不对题,他说我要早知道他把社团里最要紧的消息卖给警察,我亲手了结他,操。噢,原来他要给我揭露真相,试图把这没法承受的痛苦分担给我:小鬼是受社团任务给他们交易踩点,他一个无足轻重的小喽啰,背景尚算是清白,从小跟着杰哥的小孤儿,街上长大的,叔伯们放心他。谁相信他顶着送命的危险要当二五仔?

说完狠话后他大势已去,灵魂出窍,他剖白说真的,你他妈不能不信,我其实知道他爸做过反黑警察,死的不明不白的,那么多年了,至于吗?他从小又那么混,怎么可能呢?我没法回答他,我比他还浑浑噩噩。

 

去看那把椅子!我恐惧的搜索着每一寸木头——寻找血迹,触摸到任何暗红色的污迹都让我连头脑发涨。他曾经被捆在这殴打,最后套上麻袋像扔垃圾一样扔进海里,这画面在我脑中闪过1秒,我极力忘掉,而试图忘掉的负罪感几乎将我扼死在原地。这小王八蛋跟我说他怕疼的,关键时刻还肯去充英雄。不过他还说他喜欢我酒吧的门呢,我知道他嘴里没两句实话。

 

我尽量镇定的站起来走回我的小酒吧,我一直没哭,挺奇怪的,大学毕业那会我都哭了,我舍不得有人离开我。但世上的人狠心的多,我的调酒师终于看完了电视剧,原来80集电视剧也短,她说我也要走了。才几天功夫,这个由我掌握的小小的世界,飞快的分崩离析了。我开车送她去车站,这女人胆子真大,以我现在这种精神状态她也敢坐我的车。走之前她黑洞洞的眼睛望着我,节哀哦,凡子。

我没搭理她,真的,每时每刻我都恨这小王八蛋骗财骗色,自我奉献精神真令人赞叹,他妈的居然有人当义务警察当到床上去,这人还是个底层流氓,跟TVB也差不太远了,是A片版TVB,是TVBL。但除此之外我也时时刻刻都想他,我不得不酸唧唧的承认这个,你看车窗外路过一只蝴蝶,我会想起他背上振翅欲飞的蝴蝶骨,那时抱着他,双手合拢就能抓住这只蝴蝶,不会放任它在外面漂流。这种反反复复的咒骂和思念充斥着我的脑海,我精神的像个精神病人,一点儿不无聊。我在车站抽了会烟,我想我还是得多陪他,得沿着海开,我什么也没带,什么也不需要,我知道我该往哪儿去。

整个余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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